学生管理制度
关于早操、晚自习管理制度
为响应学院关于加强校风学风建设的号召,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,丰富学生大学生活、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、增强学生的健康意识,的学习环境和氛围,激励学生积极参加早操锻炼和上晚自习,机械工程系对早操、晚自习做出一下规定:
一、早操规定
1、各班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出操,并在各班规定的区域内考勤,由学生会成员负责统计各班出操情况。
2、考勤人员必须谨慎、认真核对各班级上操同学名单,不得包庇,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。
3、一学期内无故旷操累计20次以上者,取消本年度所有评优评先、奖、助学金评选资格并给予处分。
4、各班旷操人数每达到本班总人数一半时,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本班奖、助学金名额一名。
5、早操如有请假的同学必须出示请假条,无请假条者按旷操处理。
6、每天早晨7:00准时出操,点名后不跑早操者或者进去餐厅厕所者,一律按旷处理。
7、跑操时各班同学注意队形,考勤人员负责维持跑操秩序。
8、若因天气等特殊原因不能上操时,学生会及时通知。
二、晚自习规定:
1、各班学生按时进教室,不得迟到、早退。一经发现,一律按照旷课处理。
2、各班班长及班委会管理好本班同学,不得在教室内大声喧哗。
3、上课铃声响后,不得随意走出教室。
4、上自习期间不得在教室内随意走动,大声喧哗。
5、一学期内无故旷晚自习累计20 次以上者,取消本年度所有评优评先、奖、助学金评选资格并给予处分。
6、在查晚自习时凡不在教室的同学一律按旷课处理。
7、晚自习期间去参加其它社团活动的同学必须要有请假条,没请假条一律按旷课处理。
8、各班旷晚自习人数每达到本班总人数一半时,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本班奖、助学金名额一名。
9、自习时间如需上课,各班同学应按规定准时进教室上课。
以上制度望各班同学严格遵守、互相监督。